宣戰時必須達到以下條件:
「公會資訊>基本資訊>公會積分」欄的「本日排名」達前16名。
「本日排名」取決於公會成員在前一天4:00(伺服器時間)~當天3:59(伺服器時間)獲得的公會積分總數。
※排名判定基準並非公會目前持有的公會積分總數。
※即使持有的積分總數超過上限值,公會成員獲得的公會積分仍然會持續計算。
- 例:4/13 4:00(伺服器時間)過後的顯示名次為「本日排名:16」,代表公會在4/12 4:00 ~ 4/13 3:59(伺服器時間)獲得的公會積分總數排名第16,可擁有公會戰的宣戰權。
除了上述條件之外,每座據點的宣戰條件也會根據教會、城堡、神殿等3種類型而有所差異:
-
小型據點「教會」
- 沒有任何據點的公會可向任何一座教會宣戰。
- 持有據點的公會只能向相鄰的教會宣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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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型據點「城堡」
- 必須持有2座以上的教會或持有神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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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據點「神殿」
- 必須持有1座以上的城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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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據點共通(注意事項)
- 只有在當天3:59(伺服器時間)之前加入公會的公會會長及副會長可進行宣戰。
- 宣戰目標必須與自家公會的據點相鄰(未持有任何據點時的教會除外)。
- 宣戰條件中指定的據點不可替換為其他類型的據點,持有多座教會也不能換算為城堡或神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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